정수 수질검사 결과
题目 | 对经常性滞纳罚款车辆实施扣押车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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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人 | 税政课税外收入征收组 |
内容 |
截至12月,为维护按时缴纳罚款者的公平性并征收滞纳金,清州市将针对经常性滞纳罚款车辆强力实施扣押车牌措施。
扣押对象为违规停车、未加入责任险、未按时完成车检等相关罚款的滞纳金额在30万韩元以上,并逾期60天不交的车辆。 对象车辆为7400多辆,总滞纳金额达到90亿6400万韩元。 8月,清州市已向滞纳罚款者发送了扣押车牌通知,告知至8月末未缴纳罚款时,将扣押相应滞纳车辆的车牌。 届时将组建扣押班,以公寓、多户住宅、商业街等车辆密集地区为中心,利用装有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的车辆实施该措施。 被扣押车牌的滞纳者在交清罚款滞纳金并去相关部门完成确认程序后才能领走车牌。 市相关人士表示,将针对高额、经常性滞纳者加强扣押车牌措施,如果扣押车牌会影响生计,可以采用分期缴纳和临时解除扣押的方式,以尽量减少市民的不便。 ▶ 咨询: 税政课税外收入征收组(☎+82-43-201-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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