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달라지는제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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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清州市,大力开展可吸入颗粒减排项目
编写人 气候大气科 可吸入颗粒管理组
内容 清州市,大力开展可吸入颗粒减排项目

清州市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行驶柴油车辆和建筑施工设备尾气减排项目。

本次开展的项目旨在通过行驶柴油车辆与建筑施工设备尾气减排措施来减少可吸入颗粒的产生。总预算为96亿3000万韩元,计划支援提前报废车辆3800台、LPG 1吨货车90台,为250辆柴油车和40台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减排装置,并为120台建筑施工设备更换发动机。

◆ 老旧柴油车提前报废,LPG 1吨货车支援项目

提前报废车辆对象为5级柴油汽车和2005年12月31日前制造的3种道路用施工设备,必须在清州市连续注册2年以上,且最终持有期间为申请日前6个月以上。

将根据保险开发院所核算的金额予以支援,并按车型、年份等按等级发放。

清州市计划提前报废3800台(预算范围内)老旧柴油车。

可于7日起至11日期间亲自前往清州市厅第2政务楼大会议室递交申请或通过邮件提交。

另外,还可在上述期限内前往地区内的8间废车场进行相关咨询与提交材料。

与此同时清州市还将提供90个LPG 1吨货车新车购置补贴名额,老旧柴油车提前报废后,选定对象可额外领取400万韩元的新车购置补贴。

◆ 支援柴油车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废气减排装置

废气减排装置的安装支援项目将于7日起至11日同步进行。预计安装量为柴油车减排装置250台、建筑施工设备减排装置40台。其申请对象为最终持有期间为申请日前6个月以上的5级柴油车,以及2005年12月31日前制造的3种道路用施工设备。

柴油车的自付费用为10%~17%,建筑施工设备可提供全部补贴。

申请流程如下,尾气减排装置适配车型的车主与装置制造商签订合同,再由装置制造商上报清州市厅审批后进行安装,制造商名单可通过清州市厅官方网站告示进行确认。

◆ 建筑施工设备发动机更换项目

建筑施工设备发动机更换补贴对象为挖掘机和叉车,包括2004年以前制造的设备,也包含输出功率在75kW以上、130kW以下的2005年制造设备,以及输出功率在75kW以下的2006年制造设备。且更换发动机所需的费用提供全额补贴。

申请流程如下,于申请期间7日至11日内,与装置制造商签订合同并上报至清州市厅审批后即可更换发动机,制造商名单可通过清州市厅官方网站公告进行确认。

另外还可通过环境部车辆尾气等级制官方网站(https://emissiongrade.mecar.or.kr)或客服中心(1833-7435)来确认尾气5级车辆。

▶咨询:气候大气科 可吸入颗粒管理组(☎043-201-498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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담당자 정보

  • 담당부서 : 정책기획과
  • 담당자 : 오주성
  • 문의전화(043) : 2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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